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,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成立。
委员会经由东莞市有关部门、人民团体及各方面的消费者代表协商推举产生了三届委员会,现任委员六十七人,会长一人,副会长四人,秘书长一人,副秘书长二人。下设32个分会。十年来,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贯彻中消协每年确定的年主题精神,广泛动员和合作,逐步形成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、重视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局面,同时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基础上,总结历年来大量的工作经验和教训,与时俱进地细化了消费者委员会的众多职能,开拓创新地开展多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。
十多年来,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兢兢业业,使消费者从“无知”到“有知”,从“无门”到“有门”,从“无奈”到“有力”;消委会面对的,从简单的针对小件日用品的消费到现代复杂纷繁的消费领域,从以前被动地受理投诉到现在主动地预防消费纠纷发生,并且涉足大量的市场调查研究、探索开展国民消费教育的新路子;在东莞市消委会的推动下,从仅有的30多家小范围的“诚信承诺企业”,到后来的66家“消费者满意企业”,再到现在蓬勃壮大的2003年的129家几乎覆盖所有消费领域和组织结构的“消费者满意单位”;从消费者到经营者,从政府到消费者,从单薄的昨天到成熟的今天,东莞市消委会填补了一道道历史的和现实的鸿沟,架起了一座座平衡、沟通的桥梁。
所有的努力和成绩,都离不开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配合,都源于我会领导一个深刻而简单的理念: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一定要与时俱进。在消费纠纷和消费热点、消费潮流影响千家万户的今天,消费者委员会除了处理消费纠纷外,最重要和最根本的,是使消费者有更大的知情权、选择权和参与度,“营造放心消费环境”才能真正从蓝图变为现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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