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 旨
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,诚信原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基础作用越来越重要,诚信缺失问题已成为困扰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之一,极大影响了消费信心及消费需求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,为了使东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,打造企业品牌、使企业做大做强,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。诚实守信,既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规范,也是商业道德规范,是建立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。从 1997 年开始,市消委会把经营单位的诚信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。开展了 “ 诚信承诺加盟 ” 和 “ 评选消费者满意单位 ” 等活动,截止 2004 年,我市 “ 诚信承诺加盟单位 ” 的企业有 600 家, “ 消费者满意单位 ” 有 129 家,这与我市 30 多万市场经营主体的规模相比,微乎其微,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。从投诉情况来看, “ 诚信承诺加盟单位 ” 和 “ 消费者满意单位 ” 的投诉明显少于其它企业, “ 诚信承诺加盟单位 ” 和 “ 消费者满意单位 ” 在配合消委会的消费调解中态度积极主动,对投诉的反应能力也较快,纠纷的调解快捷。充分体现了诚信的社会效应,根据今年 3.15 活动的主题精神,市消委会将在今年 3.15 活动中继续举行 “ 诚信承诺加盟 ” 活动并以此作为评选 “ 诚信单位 ” 的前提条件之一,以鼓励企业努力打造良好的诚信商誉与认真维护消费者权益,倾心服务于消费者。为加强消费者对 “ 诚信承诺加盟 ” 的信心,实现放心消费,本次 “ 诚信承诺加盟 ” 活动遵循 “ 自愿加盟、不设门槛、广泛参与、便于监督 ” 的原则,以鼓励全市经营单位、企业积极投身参与到诚信承诺活动中来,更充分体现本次活动的社会广泛性,在社会生活中培育起诚信的理念,让全社会共同监督诚信的实现。
参与 “ 诚信承诺加盟 ” 的单位,将作为市消委会每年 3.15 期间评选 “ 诚信单位 ” 的基础条件之一,并颁发牌匾以利宣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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