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(一)办公室
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;负责机关会议、文秘、档案、保密、接待、财务、人事、监察、纪检、审计、资产管理、国家公务员培训和计划生育等工作;负责全局性的业务综合工作;拟订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、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,年度价格调整改革计划;组织价格政策调查研究;草拟价格、政策、规范性文件;受理行政复议;制定规范、指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办法;负责局价格监测总站和指导各价格监测站的价格监测、预警工作;负责价格宣传,政务信息和价格研究工作;编写《东莞物价》;承担价格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组织价格听证。
办公室联系电话:0769-2830666 2830682
传真机号码:0769-2830654
(二)价格管理科(挂市价格成本调查队牌子)
组织实施价格管理的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研究拟订各类产品及电力、供水、房地产价格和交通(含公共交通)、通信、邮政、有线电视、环卫等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原则和办法;审核列名管理的产品价格和经营服务性收费,并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监管;负责价格监控以及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、运作和管理;参与粮食风险基金运作和监督;协调和处理价格争议;承担市价格成本调查队的日常工作,开展工农产品成本调查。
价格管理科联系电话:0769-2830661 2830672
(三)收费管理科
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、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、医疗收费、教育收费、会费、中介服务收费及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保证金、抵押金、风险金费用的政策和法规、规章;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;研究拟订上述收费的管理制度和方法;会同财政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;会同有关部门拟订、审核列名管理的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、医疗收费、教育收费、会费、中介服务收费以及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以外收取保证金、抵押金、风险金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;协调和处理收费争议;组织收费年审;核发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。
收费管理科联系电话:0769-2830670 2830662
(四)价格检查科(挂市物价检查所牌子)
负责各类商品价格、服务价格、行政事业性收费、经营服务性收费、医疗收费、教育收费、会费、中介服务收费以及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的保证金、抵押金、风险金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,督促经营者、执收者遵守价格(收费)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规范价格、收费行为;依法对各种价格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;组织实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;负责信访工作,受理价格投诉举报;负责镇(区)物价助理的业务指导工作。
价格检查科联系电话:0769-2830680 2830676 2830677
价格举报电话:123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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